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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取保候审程序的实施步骤是什么
释义
    一、取保候审程序的实施步骤是什么
    取保候审的程序如下: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近亲属、法定代理人,应当向作出羁押决定的机关书面申请取保;
    2.作出羁押决定的公检法机关,应当在收到取保候审申请书后的七天内作出是否准予的决定;
    3.对符合取保条件的人作出取保决定后,应要求其提供保证人担保或保证金;
    4.交由公安机关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的形式
    法律网提醒您,取保候审有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两种方式。取保候审,是指侦查、起诉和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被刑事追诉而又未被刑事羁押之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三、取保候审最短多长时间
    取保候审最短多少时间没有规定,而取保候审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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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4:5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