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与单位能否形成雇佣关系 |
释义 | 一、个人与单位能否形成雇佣关系 1.个人和单位可以形成雇佣关系。 2.雇佣关系是合同关系的一种,合同是由民事主体签订的; 3.民事主体包括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成。 4.单位作为雇主和个人签订雇佣合同的,雇佣关系就成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的定义和身份关系协议的法律适用】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二、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别有哪些 1.主体及主体双方的法律地位不同。劳动法律关系主体一方必须是劳动者,且必须是自然人,另一方是用人单位;雇佣法律关系的主体则没有上述限制。劳动法律关系主体的法律地位具有平等性和隶属性;雇佣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完全平等,没有隶属性。 2.国家干预的程度不同。劳动法律关系具有国家意志为主导、当事人意志为主体的特点;雇佣法律关系则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结果。 3.形成的过程不同。劳动法律关系是在社会劳动过程中形成和实现的;雇佣法律关系则主要是在商品流通领域过程中形成和实现的。 4.内容不完全相同。根据上述区别,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即权利义务不具有广泛性;雇佣法律关系的内容则具有广泛性。 5.客体不同。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只能是劳动行为;雇佣法律关系的客体,不仅包括行为,还包括其他方面。 6.产生的法律责任不同。劳动法律关系产生的责任不仅有民事责任,而且有行政责任;雇佣法律关系所产生的责任主要是民事责任,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 ![]() 三、雇佣关系的赔偿责任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雇佣关系的赔偿责任具体如下: 1.雇佣关系中的赔偿问题,我国的相关法律未将雇佣关系纠纷中的损害赔偿纳入特殊侵权行为范畴; 2.在雇佣关系纠纷中的损害赔偿,雇主承担民事责任既不能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也不能适用过错推定原则; 3.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