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渎职罪取保候审期到了要怎么样处理 |
释义 | 一、渎职罪取保候审期到了要怎么样处理 渎职罪取保候审期到了的处理需要根据情况而定。如果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证据不足,无法追究责任,要决定撤销取保候审。反之,认为需要追究责任的,移送案件至检察院,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失职罪和渎职罪的区别 1.行为人主观目的差异; 2.行为人的作为表现不同; 3.客观条件影响程度不同; 4.后果的危害程度不同,失职罪危害程度严重依据党纪、政纪规定可以追究纪律责任,渎职罪危害程度特别严重,触犯国家法律,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三、国有企业渎职罪四个构成要件 国有企业渎职罪四个构成要件: 1.主体:本罪的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 2.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上为间接故意或者过失; 3.客体:本侵犯的客体是国有企业财产权益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4.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企业重大损失的行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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