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谁有资格成为刑事诉讼的见证人 |
释义 | 一、谁有资格成为刑事诉讼的见证人 有资格成为刑事诉讼的见证人:一是与案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包括与被告人、被害人或者其他当事人有利害关系,如系当事人的近亲属;二是与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包括本人和本人的近亲属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某种利害关系。但是,虽然与案件有利害关系,但不会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人员,可以担任刑事诉讼的见证人。 二、刑事诉讼程序有哪些规定 刑事诉讼程序的规定如下: 1.立案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犯罪人的自首等方面的材料进行审查,判明是否有犯罪事实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决定是否作为刑事案件交付侦查或审判的诉讼活动; 2.侦查指由特定的司法机关为收集、查明、证实犯罪和缉获犯罪人而依法采取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3.起诉有两种,包括公诉和自诉; 4.审判是指人民法院在控、辩双方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于依法向其提出诉讼请求的刑事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的诉讼活动; 5.执行则指刑事执行机关为了实施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所确定的内容而进行的活动,在我国,刑事执行的主体主要是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和监狱等。 三、刑事诉讼法院多久结案 刑事诉讼法院结案的时间是公诉案件,应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最多不得超过三个月。法律网提醒您,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其他法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自诉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人民法院的结案期限是二个月;未被羁押的,人民法院的结案时间是六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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