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误工费与停工留薪期工资是否可以兼得 |
释义 | 一、误工费与停工留薪期工资是否可以兼得 可以。误工费和停工留薪期工资是可以同时主张的,在一般情况下只能申领两者之间所存在的差额,而且这种情况建立在工伤事故和意外伤害事故相竞合了。所以,像这种情况当事人还应该先申请工伤认定,因为没有工伤认定书的话,受害者就只能向侵权人索赔误工费。 法律网提醒您,误工费与停工留薪期待遇基于不同的法律关系产生,性质不相同,法律并未禁止兼得。因此,对用人单位以第三人已向劳动者赔偿误工费为由拒绝支付停工留薪期待遇的主张不应支持。 二、误工费和停工留薪工资的区别有哪些 误工费和停工留薪工资的区别有: 1.两者责任主体不同。停工留薪是《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一个概念,责任主体是用人企业,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薪水、福利、保险等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而误工费是针对侵权人而言的一个概念,属于民事赔偿范围。 2.对权利主体的要求不同,误工费要求受害人的收入能力和水平差异较大,而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都可以获得停工留薪工资。 3.两者包含的项目不同。误工费包括:工资(包含全日制工作收入和兼职工作收入)、资金、津贴、课酬;而停工留薪工资仅包括停工留薪期间内的工资。 4.两者的时间计算方式不同,误工费的时间限制根据实际造成的后果有限定的时间,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 三、误工费怎么开证明 误工费证明应当有相关的单位开具,并加盖公章。如果想要开具误工费证明,应当将事故发生前三个月工资表复印件打印出来,然后加盖单位财务章,否则不予认可。而且所在的工作单位还需要有可以证明当事人在这里工作,并且由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写明月平均工资和误工的时间,最后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就可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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