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精神损失费赔偿需要哪些证明 |
释义 | 一、精神损失费赔偿需要哪些证明 精神损失费赔偿需要提供的证明包括,自己的人身权益或者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的材料等。 精神损害赔偿范围: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二、精神损失费和精神抚慰金有什么区别 精神损失费和精神抚慰金是没有区别的,我国法律上没有精神损害赔偿金这个概念,在法律上的概念是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因精神损害而赔偿的费用。精神损害赔偿金与精神损害抚慰金,二者实质上是一个意思,没有区别。精神损害赔偿金与精神损害抚慰金,二者实质上是一个意思,没有区别。 ![]() 三、精神损失费赔偿可以分期吗 法律网提醒您,以定期金方式给付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的,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但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已经发生的费用、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当一次性给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