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补偿解决方案由哪个部门提供 |
释义 | 一、拆迁补偿解决方案由哪个部门提供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方案是由房屋征收部门拟定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论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十一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第十二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二、房屋拆迁补偿要什么资料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 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 3.项目立项文件与政府签订协议等相关材料; 4.征地费用及补充耕地初步方案、补充耕地资金引入预算说明或证明材料; 5.标明用地范围和补充耕地位置的土地利用现状图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6.预审机关需下一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有关意见或说明材料。 ![]() 三、拆迁补偿协议诉讼时效多久 法律网提醒,拆迁补偿协议诉讼时效六个月。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另外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引用法条: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十一条 [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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