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和交通事故能否并行索赔 |
释义 | 一、工伤和交通事故能否并行索赔 工伤和交通事故能并行索赔。 1.但也不是所有的项目都能索要双份赔偿,就像是交通事故造成的误工费,一定要有用人单位出具的误工损失证明肇事者才会赔偿; 2.但工伤事故中用人单位应该在治疗期间给职工发工资,所以不会造成误工损失。 二、交通事故应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法律网提醒您,交通事故工伤的情形包括: 1.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 2.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本人不负主要责任的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等。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三、交通事故工伤赔偿的项目 交通事故的工伤赔偿项目包括: 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1.住院的伙食补助费; 2.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4.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5.以及劳动能力鉴定费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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