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拆迁安置房产权证所需时间有多长 |
释义 | 一、办理拆迁安置房产权证所需时间有多长 办理拆迁安置房产权证所需时间一般需要90日,具体依据拆迁安置合同中约定的登记期限而定。拆迁房为尚未建成房屋的,房产证应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九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对申请登记的不动产进行实地查看: (一)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 (二)在建建筑物抵押权登记; (三)因不动产灭失导致的注销登记; (四)不动产登记机构认为需要实地查看的其他情形。 对可能存在权属争议,或者可能涉及他人利害关系的登记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单位进行调查。 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实地查看或者调查时,申请人、被调查人应当予以配合。 二、办理拆迁房房产证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拆迁房房产证的材料如下: 1.安置房屋所有权证; 2.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 3.拆迁安置协议及已回迁安置证明; 4.查档证明; 5.被拆迁人身份证;若被拆迁人是单位的,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被拆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 6.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 7.安置单位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 8.安置单位受委托人身份证; 9.若增加安置面积的还需提交投资发票或增加安置面积的相关证明; 10.房屋权属登记申请。 三、拆迁安置房转让过户怎么收费 拆迁安置房转让过户的收费如下: 1.买方应缴纳契税,首次购房评估额90平内1%、90平~144平内1、5%,超过144平或非首次3%; 2.印花税,房款的0.05%; 3.测绘费,1.36元/平方米; 4.卖方应缴纳印花税,房款的0.05%。 引用法条: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一十九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