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雇佣与承揽从法律角度看有何不同 |
释义 | 一、雇佣与承揽从法律角度看有何不同 雇佣与承揽的具体区别有: 1.雇佣的主体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承揽的主体是承揽人和定作人; 2.雇佣的权利义务是劳动者完成工作任务,用人单位支付工资,而承揽的权利义务是承揽人按约定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二、承揽合同下承揽人应该承担哪些义务 法律网提醒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的义务如下: 1.按约定完成工作。 2.提供或接受原材料。 3.及时通知和保密的义务。 4.接受监督检查。 承揽人在完成工作时,应接受定作人必要的监督和检验,以保证工作符合定作人的要求。 5.交付工作成果。 承揽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应及时交付给定作人,并提交与工作成果相关的技术资料、质量证明等文件。但在定作人未按约定给付报酬或材料价款时,承揽人得留置工作成果。 6.对工作成果的瑕疵担保。 三、承揽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吗 不可以。但在定作人不履行协作义务致使承揽工作不能完成时,承揽人有权解除合同。法律网提醒您,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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