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处理发明专利实质审查过程 |
释义 | 一、发明专利实质审查程序是什么 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进行的方式: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或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自行决定,对其发明专利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等实质内容予以核实。若符合法定审查标准的,应当予以授权,并发给专利证书。 《专利法》第三十五条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二、专利申请的原则 1.形式法定原则。申请专利的各项手续,都应当以书面形式或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规定的其他形式办理,否则不产生效力。 2.单一性原则。也称为"一发明一申请原则",是指一份专利申请文件只能就一项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但是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提出;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的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3.先申请原则。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4.优先权原则。专利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自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后,在法定期限内,又就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的,以其第一次申请的日期为其申请日,这种权利称为优先权,此处所谓的法定期限,就是优先权期限。 ![]() 三、发明专利申请的流程和周期 发明专利申请的流程和周期如下: 1.向专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2.受理后进行初步审查并进行公布; 3.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 4.根据申请人的请求进行实质审查; 5.实质审查通过后,授权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 法律网提醒您,《专利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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