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治疗事故纠纷的处理流程 |
释义 | 一、治疗事故纠纷的处理流程 治疗事故纠纷的处理流程如下: 1.医疗安全工作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发生医疗纠纷或缺陷,当事人应立即向科主任汇报,科主任应认真调查并处理。同时上报医务科。 2.医疗纠纷发生后,首先当事科室负责人及当事人应积极做好患者及家属的解释工作,尽量把矛盾化解在科室层面。 3.若患者要求复印病历,按有关规定办理。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记录及病程记录应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严禁涂改、伪造、隐匿和销毁。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引起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共同对现场进行封存。封存的病例及实物保存在医务科,夜间由总值班保管。 4.对科内解决不了的纠纷或较为严重的医疗纠纷由业务院长根据医务科的报告,组织院内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进行讨论和鉴定,提出处理意见。 二、医疗事故纠纷协议书怎么写才有效 医疗事故纠纷协议书的写法如下: 1.写明赔偿金额。 2.写明损失赔偿包括的内容,如:交通费、护理费、误工费等。 3.写明费用支付时间。 4.写明此次赔偿是一次性终结赔偿,支付费用后,另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主张任何权利。 5.写明:协议签订时,双方均是在自愿的情形下签订的,不存在任何重大误解或显示公平的情形,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于协议提出反悔。 ![]() 三、医疗事故的条件 1.提供医疗服务的必须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要有违法、过失行为; 3.必须有严重、明显的不良后果; 4.违法行为与不良后果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引用法条: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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