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驰名商标保护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
释义 | 一、驰名商标保护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驰名商标保护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4.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5.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在认定驰名商标时,应当综合考虑以上各项因素,但不以该商标必须满足该条规定的全部因素为前提。 二、驰名商标认定按照什么原则 法律网提醒您,驰名商标的认定需要遵从三个原则: 1.个案认定原则。即申请人对于一个商标提出一个申请,对这一个申请进行一个认定。 2.被动保护原则。由申请人主动提出申请。 3.诚实信用原则。申请人必须对事实以及所提交的证据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驰名商标保护的期限 驰名商标认定后有效期是十年。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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