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房屋未领取产权证是否能办理名字更改 |
释义 | 一、拆迁房屋未领取产权证是否能办理名字更改 没没领房产证全款购房的可以更名,购房者与售房者协商一致,携带要求材料直接更改购房底单即可;贷款购房的未办理登记备案前可以更名,购房合同已拿到交易中心登记的无法更名。 二、办理产权证材料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办理产权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1.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 2.购房合同; 3.购房发票; 4.商品房初始登记证; 5.房屋平面图; 6.申请人身份证; 7.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8.房产契税完税凭证; 9.契税减免审批表等。 ![]() 三、不动产权证的使用期限 不动产权证书上的“使用期限”指的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的使用期限。该使用期限不是指房屋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的期限,也就是说,所有权不存在使用期限的问题。商品房的住宅房是70年,商铺是50年,超过年限后政府会和住户协调,二手房的年限和新房一样的,从建成就开始算年限了。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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