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及儿童猥亵罪行是否需要进行经济赔偿 |
释义 | 一、涉及儿童猥亵罪行是否需要进行经济赔偿 涉及儿童猥亵罪行可能需要进行经济赔偿。如果造成受害人经济损失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受害人父母误工费、交通费等),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其他情况不能要求经济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强制猥亵、侮辱罪、猥亵儿童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猥亵儿童罪有哪些构成要件 猥亵儿童罪有如下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儿童的隐私权和精神纯正权。所谓精神纯正权,是指善良操行和作风的养成权。易言之,是在操行作风养成中不受不正当教唆的人格权。 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儿童,即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包括男女孩。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猥亵的手段如抠摸、舌舔、吸吮、亲吻、搂抱、手淫、鸡奸等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本罪。 三、猥亵儿童报案的条件 猥亵儿童报案的条件如下: 1.事实条件,即有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 有犯罪事实,是指有被客观、真实的证据所证明的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的存在,包括犯罪的预备、实施、未遂、中止和既遂。法律网提醒您,这不意味着证实犯罪的证据需要确实充分,但也不应是办案人员凭估计、猜测得出的结论。 2.法律条件,即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立案追究的行为,必须是具有社会危害性和刑罚应罚性的行为,只有当这种犯罪事实确需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时,才予以立案。 3.属于该机关管辖范围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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