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代表起诉期间有无限制 |
释义 | 一、股东代表起诉期间有无限制 股东代表诉讼受诉讼时效限制,诉讼时效是三年。从知道或者是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开始算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代表诉讼的原告是公司而不是股东。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股东代表诉讼需满足哪些要求 1.公司权益受到损害时; 2.监事会或者董事会怠于履行维护公司利益的职责; 3.持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公司权益受损的股东救济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股东代表诉讼管辖 法律网提醒您,股东代表诉讼由股东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在公司监事会、监事、董事会、执行董事等对公司负有违约或者侵权之债时,股东代表诉讼中的原告即应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和公司一样。依据合同纠纷案件或者侵权纠纷案件的地域管辖原则,可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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