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立案标准的具体操作步骤是什么 |
释义 | 一、立案标准的具体操作步骤是什么 立案标准的具体操作步骤是: 1.立案材料的接受;对立案材料的接受,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人员或材料的接待和收留的活动。 2.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 3.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对立案材料的审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已经接受的材料进行核对、调查的活动。为了做好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工作,一般采取下列步骤和方法: (1)事实审查。 (2)证据或证据线索审查。 4.对立案材料的处理;对立案的材料进行审查核,要是审查后需要立案的,则制作立案决定书进行立案; 对于决定不立案的,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并告知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自诉案件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15日以内作出不立案决定,书面通知自诉人并说明不予立案的理由。 二、法院立案是双方都要收费吗 法律网提醒您,立案不一定是双方都要收费,一般立案时由原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案件审理结束后,法官会按照谁败诉谁承担后果的原则判定输的一方承担损失后果,承担诉讼费用。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交纳。 ![]() 三、法院立案之日是从什么时候算起 法院立案之日根据收到起诉状之日起算,具体如下: 1. 对民事、行政起诉,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2. 对刑事自诉,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次日起十五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3. 对第三人撤销之诉,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三十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4. 对执行异议之诉,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十五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对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一律接收诉状,出具书面凭证并注明收到日期。 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当场予以登记立案。 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释明。 当事人提交的诉状和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在指定期限内补正。 当事人在指定期限内补正的,人民法院决定是否立案的期间,自收到补正材料之日起计算。 当事人在指定期限内没有补正的,退回诉状并记录在册;坚持起诉、自诉的,裁定或者决定不予受理、不予立案。 引用法条: [1]《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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