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合理分割婚前财产 |
释义 | 一、如何合理分割婚前财产 婚前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是不用分的,属于一方个人财产。法律规定的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有: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 二、婚前财产公证的必备材料是什么 婚前财产公证的必备材料如下: 1.双方的身份证、户口薄、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和其他法律规定的必要性材料等。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 三、婚前财产的界定 1.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的劳动所得,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还包括婚前各自为结婚所购置的财产; 2.夫妻各自使用的衣物、生活用品和职业上的用物。当然,贵重物品除外; 3.复员、转业军人从部队带回来的医疗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