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赔偿纠纷的诉讼程序是怎么样的 |
释义 | 一、医疗赔偿纠纷的诉讼程序是怎么样的 医疗事故赔偿诉讼程序: 1.向管辖法院递交诉讼状提起诉讼; 2.法院立案后,按照法律规定参加诉讼; 3.法院庭审后,当事人愿意调解的,可以调解,不愿调解的,依法作出判决。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二、医疗纠纷案件起诉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提交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人数提供相应的副本。 2.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材料。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簿等的复印件;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资料或社团法人登记证。 3.原告为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中死者亲属的,应提交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证明及继承人基本情况的证明(包括户口簿、当地派出所证明)。 4.受委托代为起诉的,应提交原告的授权委托书。公民代理的,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律师代理的,同时提交律师事务所的公函和律师执业证件的复印件。 5.证明原、被告间存在医患关系的材料,如门诊、住院病历、医疗费发票等。 6.证明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具体材料。 7.法律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医疗纠纷赔偿计算方式 法律网提醒您,医疗纠纷补偿金计算方式如下: 1.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预期医疗费用; 2.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3.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4.其他具体费用。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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