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逝世后如何处理其股权 |
释义 | 一、股东逝世后如何处理其股权 股东去世后,其股权可以由其继承人继承或者购买其股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的合法继承人有权利继承股份和股东资格,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在具有人合性的有限公司中,公司章程可能规定股东去世后继承人不能当然继承股东资格而要进行表决,若不同意股东继承人继承,则由公司其他股东或外人购买该股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五条 【股东资格的继承】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股东死亡后股权可以变更吗 股东死亡后,可以对股权进行变更。例如继承人继承股权后,股权就会变更到继承人名下。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公司应当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变更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 三、股权的变更条件 法律网提醒您,股权的变更条件如下: 1.内部转让的,依法订立书面的转让协议,办理股权转让手续即可; 2.外部转让的,需要经其他股东同意,并依法进行股权转让的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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