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生效后房屋损坏责任由谁来承担 |
释义 | 一、合同生效后房屋损坏责任由谁来承担 合同签订后房屋毁损的风险的承担主体一般是实际持有人。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收的,风险自书面通知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房屋严重质量问题拒收的,由出卖人承担。 二、房屋纠纷诉讼时效多长时间 房屋的诉讼时效一般是3年,该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涉及到不动产物权和登记返还财产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 【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 三、房屋纠纷起诉需要准备的材料 房屋纠纷起诉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民事起诉状三份(其中两份交法院,一份留存开庭时用);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二代证需要正反面都复印); 3.授权委托书一份(如委托律师或他人); 4.证据三套(其中两套交法院,一套留存开庭时用)。 证据包括:购房合同、购房款发票、房屋产权证书(如已有)、入住日期的证据(如入住通知书、入住预算单、物业费发票、产权证代办费收据等,有一样即可)。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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