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合规的三间房屋出租流程指南 |
释义 | 一、法律合规的三间房屋出租流程指南 三间房房屋出租的正规流程是:选房看房;租房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赁细节;房主查看房客身份证并索取复印件做为合同附件;房客查看房主产权证明、身份证及两证的统一并索取复印件做为合同附件;结清物业网水电费用;入住。 二、变更房屋租赁合同怎么办理 变更房屋租赁合同的办理程序是: 1.出租人与承租人协商变更事项; 2.按照约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3.出租人携带身份证明、变更后的房屋租赁合同到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变更登记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三、房屋出租后可以卖吗 房屋出租后可以卖,但是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法律网提醒您,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二十六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四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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