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议离婚办理须知哪些情形禁止办理 |
释义 | 一、协议离婚办理须知哪些情形禁止办理 协议离婚办理须知禁止办理的情形如下: 1.一方不同意离婚的; 2.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3.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4.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未达成协议的。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协议离婚需要多久办理完 协议离婚需要三十天左右办理完,协议离婚的程序是签订离婚协议书、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冷静期、申请发给离婚证、审查发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三、协议离婚要怎么写协议书 协议离婚的离婚协议书需要写明以下内容:双方当事人基本信息、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支付方式、探视权的行使方式、财产分割、债务处理办法等内容,最后双方签字,注明年、月、日。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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