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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通事故赔偿涉及哪些经济损失
释义
    一、交通事故赔偿涉及哪些经济损失
    交通事故赔偿的损失有:
    1.车辆损失;
    2.其他财产损失。指的是受害人随身或者随车携带的财产发生损失的情况;
    3.人身损害赔偿,指的是受害人因交通事故伤残或者死亡的情形,包括误工费。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交通事故赔偿可以分开赔偿吗
    交通事故赔偿可以分开赔偿。交通事故的赔偿,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分开赔偿。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发人民法院起诉。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履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一)当事人自行赔偿;
    (二)到投保的保险公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场所办理损害赔偿事宜。
    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后未履行的,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三、交通事故赔偿多久能到账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十日内到账。法律网提醒您,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交通事故赔偿保险从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到账。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第二十九条,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2]《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
    [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
    [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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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15: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