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业费不交的合理理由有哪些 |
释义 | 一、物业费不交的合理理由有哪些 物业费不交的合理理由有如下的: 1.开发商尚未交房的; 2.物业公司未履行物业合同服务责任的; 3.物业公司未签订物业合同的; 4.物业公司服务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的; 5.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审批文件的; 6.物业公司擅自变更收费标准的。 二、起诉物业收费纠纷的诉讼时效为几年 物业费纠纷诉讼时效是三年,属于普通的债权债务纠纷。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三、拖欠物业费是否有滞纳金 物业费滞纳金是否收取和收取标准取决于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如果合同中含有加收滞纳金的条款,则物业公司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比例收取滞纳金。法律网提醒您,具体征收的数额根据各个物业公司的要求有所不同,需要参考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一般短期拖欠都是没有滞纳金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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