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下民间借贷关系被认为是无效的 |
释义 | 一、什么情况下民间借贷关系被认为是无效的 以下情况下民间借贷关系被认为是无效的: 1.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2.出借人明知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 3.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4.非法吸收存款的;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或违背公序良俗; 6.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二、民间借贷纠纷的诉讼时效 法律网提醒您,民间借贷纠纷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根据《民法典》的相关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所以因债权转让产生纠纷,债权人向法院主张债权请求权的,从债务约定履行期限届满后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是三年。 ![]() 三、不还民间借贷需要坐牢吗 民间借贷不还不会坐牢。民间借贷需要承担的是民事责任,坐牢属于刑事处罚,民间借贷不用承受刑事处罚。民间借贷不还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支付令,或者起诉,还可以在胜诉后申请强制执行。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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