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法律层面上强制拆迁的哪些条件是必须的 |
释义 | 一、在法律层面上强制拆迁的哪些条件是必须的 1.征收人已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的; 2.属于超期临时建筑和逾期不改违章建筑的; 3.被征收人已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未按协议期限履行交房义务的; 4.被征收人法定期限内不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不申请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二、强制拆迁如何应对 强制拆迁应对办法如下: 1.被征收人遭受非法强制拆迁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2.也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利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第十二条 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三、强制拆迁的诉讼时间是多久 法律网提醒您,强制拆迁的诉讼时间是六个月,自被拆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强拆行政行为之日起算。被拆迁人应当在诉讼时效范围内提出诉讼请求,超过二十年的强拆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一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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