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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发生涉外离婚应当向哪个法院申请立案
释义
    一、发生涉外离婚应当向哪个法院申请立案
    发生涉外离婚应当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法院申请立案,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在国内无居所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受理。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证明责任和职权探知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二、怎么写涉外离婚申请书
    涉外离婚申请书,我们应称之为离婚起诉书。离婚起诉书中需要包括的内容:
    1.原告的信息,如:姓名、联系方式、住所等。
    2.被告的信息,如姓名、联系方式、住所等。
    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三、涉外婚姻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涉外婚姻离婚财产分割方式一般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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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6 16:1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