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口头合同具体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一、口头合同具体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口头合同具体的成立条件是如下的: 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先决条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只有经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才有效。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所谓意思表示,是指向外部表明愿意发生一定法律效果的意思的行为。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所有合法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都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易言之,符合公序良俗的要求。 二、口头合同可否反悔 口头合同一般不可以反悔。口头合同也是有法律效力的,只要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不论是否存在书面形式,当事人就应完全诚实守信地履行,不得擅自解除合同。 但是口头合同满足合同解除的条件的,一方当事人通知到对方,即可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 三、违反口头形式的合同怎么赔偿 法律对于违约金的最高限度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网提醒您,如果在合同中未约定违约责任或者仅仅口头约定却无相关证据证明,一旦出现违约,违约责任的确认和承担,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你需要举证证明双方存在合同关系(合同),违约事实,你的实际损失(这个一般比较难举证,尤其是非金钱债务),而且你很难证明可得利益损失。当然,只要证据齐全,违约责任肯定还是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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