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缓刑期间的考验期限有何具体规定 |
释义 | 一、缓刑期间的考验期限有何具体规定 缓刑期间的考验期限有以下具体的规定: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刑法》第七十三条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第七十四条 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二、判了缓刑有什么限制 判了缓刑的限制有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刑法》第七十五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三、管制和缓刑的界限 1.管制是具体刑种。法律网提醒您,缓刑不是一种具体的刑种,只是刑种的附条件不执行方式; 2.管制是不予关押、由社区矫正机构执行。缓刑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和基层组织予以配合; 3.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解除管制;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