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拘役和管制处罚的差异有哪些 |
释义 | 一、拘役和管制处罚的差异有哪些 拘役和管制的差异有: 1.两者的含义与性质不同,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2.期限不同,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 3.对象不同,拘役一般只适用于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而管制适用于罪行性质轻、危害小、行为人人身危险性较小的犯罪; 4.执行不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而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5.严厉程度不同,管制是相对自由刑,不属于拘禁刑,拘役是绝对自由刑,属于拘禁刑; 6.执行场所不同,管制是在社会上执行,拘役是在特定的拘禁场所执行; 7.折抵刑期不同,在判决执行之前先行羁押的,判处管制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判处拘役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被判有期徒刑和拘役怎么执行 同时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直接执行有期徒刑。 1.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2.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3.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三、拘役期间是否可以探视 拘役期间可以探视。但亲友探视需要遵守看守所的规定,按照流程进行探视。法律网提醒您,探视是有探视日的,不同的看守所,规定的探视日是不同的,有的看守所是每周设定一个探视日,除了该日可探视外,其余时间均不可探视,有的是每周设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探视日。但现在的做法一般是,除法定的节假日外,其余的时间都可以探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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