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知晓结婚登记之前需要做些什么 |
释义 | 一、知晓结婚登记之前需要做些什么 知晓结婚登记之前需要携带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材料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二、办理结婚登记的条件 办理结婚登记的条件如下: 1.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2.双方已达到了结婚的年龄,即男年满二十二周岁,女年满二十周岁; 3.男女双方不得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三、结婚登记的注意事项 1.提前准备3张两寸双人合影,横着照,男左女右,红色背景,结婚证用。 2.提前准备1张一寸女生独照,红色背景,适龄女性登记用。 3.准备钱,虽然已经取消工本费,但可以备用。 4.自选的项目,如站在国徽下国旗旁的两人合影,可以不要,即可省去35-75元人民币不等。 5.记得:带上两个人的身份证、户口本、黑色水笔等。 6.如果没有做婚检,最好在那里做个免费的验血检查。 7.总需要时间大概1小时左右,当然要看那天实际人数的多少而定。 引用法条: [1]《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