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伙制企业包括哪些类型 |
释义 | 一、合伙制企业包括哪些类型 合伙企业有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两种。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二、合伙企业设立登记 1.合伙人向企业登记机关提出设立合伙企业的申请。拟设立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在具备法定设立条件后,向企业登记管理机关提出注册登记请求并提交法律规定的文件。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文件。 2.登记机关的审查。企业登记机关是负责企业登记业务的主管机关,也是企业登记法规的执法机关。企业登记机关对于合伙企业的申请逐一进行审查,一旦合格予以注册登记。 3.核发营业执照。 三、公司制企业和合伙企业有何异同 法律网提醒您,公司企业与合伙企业的区别是类型不同和责任承担的方式不同。公司企业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或有限合伙企业。而公司企业中的股东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普通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承担的是无限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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