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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律解释的两个方面
释义

法律解释的两个方面

法律解释是复杂的现象,具有紧密联系又相对独立的两个方面。是解释者研究法律规范、理解其含义的内在思维过程。正确理解法律规范的含义是对具体案件作出正确判决、裁定,正确编纂法律、法规,发布对法律规范的解释性文件等的前提条件;也是一定的机关和人为了保证正确、统一地实现法律规范,清除在适用中可能发生的错误和不明确之处,而阐明规范内容的一种活动。这种阐明或者反映在主管机关的正式文件中或者反映在不具有人人必须遵守的法律意义的、社会组织、个人的咨询性意见和建议中。理解是阐明的基础和前提,阐明则是理解的继续和表达。研究法律解释的第一个方面,涉及理解法律规范的各种方法,涉及语法和逻辑的关系,以及解释者利用各种方法进行理解导致的结果。研究解释的第二个方面,就要区别正式解释与非正式解释。这两个方面,在适用法律时的区别最明显,适用法律的机关或人员,应该解释该法律的含义,同时要熟悉主管机关和法律科学给予的说明。所有规范性法律文件都需要对其有所理解。而阐明,则只是由于实际应用中发生疑义和出现不同的理解而作出的。发布解释性文件,应该首先通过思维,理解、把握被解释规范的内容。但理解之后并不必然都有阐明,在适用法律的大多数情况下,只要理解了法律的意思、作出案件的判决就够了。从这种意义看,适用法律的文件中也包含着执法机关和人员对法律规范的理解,只不过这种理解没有作特殊的阐明,而是体现在适用法律的文件中而已。法学中把这种形式的法律解释叫做主管机关的个别性的解释或适用解释,这种解释只对该具体案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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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3:0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