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面对债务人无力还款应该如何处理 |
释义 | 一、面对债务人无力还款应该如何处理 债务人欠债无力偿还的处理方式: 1.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沟通,协商要求分期偿还债款; 2.向法院起诉,根据生效的判决文书要求债务人执行; 3.债务人仍不执行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人民法院有权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二、债务人收集还款证据方法是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债务人收集还款证据的方法:由本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自行收集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证据;如果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可以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 三、债务偿还顺序是怎样的 1.优先债权为第一清偿顺序。所谓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享有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它应当先于普通债权而得到清偿。但是,倘若担保之物或权利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则其不足的部分,仍然应当与普通债权处于同一清偿顺序而受清偿。 2.普通债权为第二清偿顺序。普通债权是相对于优先债权而言的,优先债权清偿完毕以后,再清偿普通债权。如果个人的财产在清偿了优先债权以后,不够清偿已知的普通债权,则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对于各项普通债权按其数额的比例计算,分别予以偿还。 3.如果债务人死亡的,交付遗赠为第三顺序。我国《民法典》规定: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这就是说,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在先,交付遗赠在后。在优先债权和普通债权清偿完毕以后,遗产尚有剩余的才能开始遗赠的交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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