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订租赁合同需注意哪些问题 |
释义 | 一、签租赁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签订租赁合同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承租方需要了解出租人和出租物的基本情况。 2.明确租赁的具体起止日期,如承租方超过租赁期使用租赁物,应支付给出租方超时使用的租金。 3.租金条款。 4.保证金条款在租赁物租赁合同订立时,双方当事人都尽量避免风险,预防欺诈,承租方应在合同订立前交给出租方一定的保证金或押金,应根据实际情况在租赁物价值范围内决定押金的数额。同时对于保证金退还的条件,应进行明确约定。 5.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承租方是否可以转租。 6.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妥善保管责任,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应妥善保管租赁物,如果未尽妥善保管义务,造成租赁物及配套设施损毁、灭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7.在合同中对维修责任进行明确约定,出租方应确保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但也可以约定由承租方承担维修义务。 8.其他事项在合同中,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对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诉讼管辖地等约定清楚,以降低风险和顺利履行,并尽可能保障双方的合法、合理利益。 二、租赁合同没有备案有效吗 没有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如果依法成立的有效。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依法订立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三、租赁合同中哪些情形不算违约合同 法律网提醒,租赁合同中以下情形不算违约合同: 1.房屋租赁协议到期,房屋出租人按约收回租赁房屋; 2.出租人家庭住房困难,可与承租人协商收回租赁房屋; 3.出租人未按时交付房屋,经承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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