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需要满足哪些要求 |
释义 | 一、取保候审需要满足哪些要求 取保候审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 二、关于取保候审会不会留下案底 取保候审本身不会留下案底,但是判决会留下案底的。同时,即使没有判决被拘留就有拘留证明和释放证明,同样会记入档案里。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三、取保候审后又提请批捕的可能性有吗 取保候审后又提请批捕的可能性是有的。这个要看被告是否在取保期间严重违反规定。一般情况下,被执行取保候审措施后,被告在家中随时接受传唤,不会被关押在看守所。但是,被告严重违反相关规定,检察院可以视情况决定是否逮捕。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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