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筑工程分包合同如何解除 |
释义 | 建筑工程分包合同如何解除 首先,发包人在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可以解除合同: (1)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2)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 (3)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 (4)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 其次,承包人在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可以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 (2)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 (3)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的。 上述三种情形均属于发包人违约。因此,合同解除后,发包人还要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例失效。 《民法典》生效前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七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建筑工程分包合同如何解除”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可能解除分包合同的情形有很多,如双方协商解除合同、合同一方当事人违约时可以解除合同等。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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