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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非法用工所致工伤如何赔偿
释义
    一、非法用工所致工伤如何赔偿
    非法用工所致工伤如下赔偿:
    根据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赔偿。
    根据《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第五条规定,一次性赔偿金按照以下标准支付:
    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
    前款所称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二、非法用工工伤认定流程
    法律网提醒您,非法用工工伤认定流程是:
    1.职工,包括农民工、非法用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天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伤认定机关,以下简称工伤认定机关,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直接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申请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
    
    三、非法用工的情形
    非法用工的认定:
    属于无营业执照、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且招用劳动者的,或者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劳动者的。
    法律依据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指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的伤残、死亡童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2]《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第五条
    [3]《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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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0:2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