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所需的材料清单 |
释义 | 一、如何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所需的材料清单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所需的材料清单如下: 1.体温单、医嘱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等病历资料; 2.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 3.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二、医疗事故的诉讼时效还是多久 医疗事故的有效时间一般是三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医疗事故诉讼时效期限为三年。我国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情形有哪些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情形为: 1.有因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过失导致医疗纠纷的行为; 2.需要有医疗损害结果的发生; 3.双方当事人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4.双方共同向医疗事故鉴定机构提出申请。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第二十二条,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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