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法律规定解读 |
释义 | 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法律规定解读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法律规定解读如下: 1.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设立条件,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依照法律规定制定公司章程; 3.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4.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5.有公司名称、住所、组织机构。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二、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公司的区别 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公司的区别如下: 1.两种公司在成立条件和募集资金方面有所不同。 2.两种公司的股份转让难易程度不同。 3.两种公司的股权证明形式不同。 4.两种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权限大小和两权分离程度不同。 5.两种公司的财务状况的公开程度不同。 ![]() 三、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如何确定的 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确定方式是以其办理的工商登记为准。法定代表人一般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公司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民法典》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一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