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破产清算债务清偿多少 |
释义 | 一、企业破产清算债务清偿多少 企业破产清算债务清偿多少是由破产委员会审议决定,破产清偿比例就是同一破产顺序破产债权获得清偿的比例。这个比例由破产委员会审议决定,法律没有固定的比例数。例如,经确认破产债权是100万元,破产清偿率是5%,那之后可以得到5万元的清偿金额,剩余的95万元将得不到清偿。 二、企业破产清算程序是哪些 一般来说,企业破产清算程序主要是: 1.成立清算组; 2.整理公司财产及债权权债务; 3.设立清算账户; 4.处理与清算相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收取公司债权; 5.参与公司的诉讼活动; 6.处理公司财产; 7.制定清算方案; 8.确认并实施清算方案; 9.提交清算报告后办理注销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公司因法定事由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 三、企业破产清算偿还顺序 企业破产清算偿还顺序为: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3.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依清偿顺序逐一分配,前一顺序债权全部清偿之前,法律网提醒您,后面顺序的债权不予分配。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债权的,按照比例分配。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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