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派出所立案后双方和解能撤案吗 |
释义 | 一、派出所立案后双方和解能撤案吗 派出所立案后双方和解不能撤案。刑事案件只有符合以下情形的,才可以撤案: 1.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2.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3.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二、派出所立案条件是什么 派出所的立案条件是: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属于自己的管辖。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三、派出所立案通知被告人吗 派出所立案不会通知被告人,会对犯罪嫌疑人实行拘留或逮捕。法律网提醒您,在刑事案件中,是没有被告的说法的,只有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警察在立案后,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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