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派出所办理居住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一、派出所办理居住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派出所办理居住证明需要的材料是: 1.申办居住证人的身份证或者护照; 2.本市合法居住证明; 3.在本地的连续社保证明资料; 4.在单位工作需要提供劳动合同,个体需要提供营业执照; 5.本市居住证申请表。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居住证暂行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二、居住证办理流程 居住证办理流程大致如下: 1.申办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规定的近期免冠照片,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进行登记; 2.公安派出所民警或协勤人员根据申办人提供本人信息,填报《暂住人口登记表》并录入计算机; 3.市公安局将根据上传的信息数据内容统一转换到指定的证件制作厂家来完成居住证的制作。 三、临时居住证多久能办下来 法律网提醒您,临时居住证一般是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能办下来,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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