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存续期间分割财产怎么处理 |
释义 | 一、婚姻存续期间分割财产怎么处理 婚姻存续期间分割财产的处理方式:一方的个人财产一般不进行分割,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共同财产一般由当事人协商分割,无法协商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二、请求分割财产的诉讼请求怎么写 请求分割财产的诉讼请求应写明以下几点: 1.当事人的身份信息。 2.具体的分割财产请求。最好列明财产有哪些,现在状况如何,双方出资比例如何等具体事项。 3.事实与理由。法律网提醒您,如果是在判决生效的6个月内再次起诉的,必须有新事实、新理由。 ![]() 三、财产分割协议公证提供材料有何种 财产分割协议公证提供材料如下: 1.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权证明; 3.申请公证的文书; 4.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5.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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