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权利受到侵害用什么方法保护 |
释义 | 一、股东权利受到侵害用什么方法保护 股东权利受到侵害用以下方法保护: 可以进行股东代表诉讼,但是有前置条件,是董事会以及监事会均不起诉时,可以以公司名义起诉。也可以直接起诉直接侵害人。要求其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 【股东禁止行为】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股东都有些什么权利 法律网提醒您,股东有下列权利: 1.资产收益的权利; 2.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3.查阅、复制公司章程、会议记录等文件的知情权; 4.表决权; 5.向法院请求保护权利的权利。 三、股东权利救济的诉讼时效 股东代表诉讼受诉讼时效限制,诉讼时效是三年。从知道或者是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开始算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代表诉讼的原告是公司而不是股东。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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