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狱劳改犯干什么工作 |
释义 | 一、监狱劳改犯干什么工作 一般是干车床、纺织、煤矿、农场种地、养殖等工作,如果有特长的可以做电工、厨师、木工、医疗、教师等工作。 根据《刑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根据《监狱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有劳动能力的罪犯,必须参加劳动。 第七十条规定,监狱根据罪犯的个人情况,合理组织劳动,使其矫正恶习,养成劳动习惯,学会生产技能,并为释放后就业创造条件。 二、劳动改造和坐牢有什么不同 劳动改造和坐牢的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劳改是刑罚执行措施;判刑是刑事司法活动。 2.适用对象不同。劳改对象是罪犯;判刑对象是犯罪嫌疑人。 3.执行场所不同。劳改在拘役所、看守所、监狱等执行;判刑是在人民法院。 三、监狱日期怎么算的 1.以服刑日数为标准。即与剥夺自由刑相同,从某日起到某日止,不论其中是否参加劳动。 2.以劳动日数为标准。即刑期不是指自然时间,而是指实际劳动时间。 3.综合计算方法。以劳动日数和扣工资两个标准为基础,兼顾自然日数的情况,如苏联,规定不剥夺自由的劳动改造的服刑时间,按月、日计算,即只计算其实际工作天数,这些天数必须是被扣工资的,休假等不算。法律网提醒您,同时补充规定,因正当理由没进行工作而依法又被支付工资的时间,应计入服刑期内,包括法定假日、本人患病、照顾病人、怀孕生育等情况。 我国的管制属于第1种情况,即按自然日计算,2、3都是在国外才有这种情况。昼夜算一天。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七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六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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