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险人伤赔偿流程 |
释义 | 一、车险人伤赔偿流程 车险人伤赔偿流程如下: 1.保险人向投保公司报案; 2.保险人配合投保公司工作人员查勘、确认损失、修复残损物品; 3.保险人向投保公司提出赔偿请求; 4.投保公司履行理赔义务。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二、保险理赔纠纷诉讼时效多长时间 保险理赔纠纷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三、交通事故理赔中要注意哪些事项 交通事故理赔中要注意的事项: 1.当事人应当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 2.理赔协商的时间、范围、履行方式应当明确具体; 3.因法定免责事由所产生的交通事故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可以拒绝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 [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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