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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哺乳期女方提出离婚孩子归谁抚养
释义
    一、哺乳期女方提出离婚孩子归谁抚养
    哺乳期女方提出离婚孩子归母亲抚养。在我国的离婚案件中,如果是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孩子两周岁以下的母亲抚养。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
    2.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哺乳期快满,母方坚持不抚养、父方积极要求抚养且抚养条件较好;
    4.在不危害子女身心健康的条件下双方协议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无影响的;
    5.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方的经济能力、生活环境明显对抚养子女不利,母方品行欠佳或违法犯罪不利于抚养子女、子女从出生后一直由父方喂养等。
    二、离婚协议的抚养费不给行吗
    离婚协议的抚养费不给是不行的。协议离婚后,一般不允许不支付抚养费,但离婚一方有能力直接抚养孩子,并且可以承担孩子的抚养费,双方可以约定另一方可以不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应当按照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确定。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二条规定,父母双方可以协议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并由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是,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三、子女给付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子女给付抚养费标准是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主要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二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二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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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9 10: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