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侦查过程能会见律师事务所的人吗 |
释义 | 一、侦查过程能会见律师事务所的人吗 侦查过程能会见律师事务所的人。在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刑事诉讼法》三十八条规定,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二、刑事案件立案侦查期限是多长时间 刑事案件立案侦查期限是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根据法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 三、侦查期间律师能阅卷吗 侦查期间律师不可以阅卷。侦查阶段还没有卷宗生成,律师是无权也没办法阅卷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律师在侦查阶段只有会见权,在案件移送侦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在相关部门查阅相关案卷材料。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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